1、城市不銹鋼雕塑的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,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分布。
2、任何部門或單位進行城市不銹鋼雕塑建設,所有施工單位向城市雕塑管理機構申請項目建設。申請材料應包括雕塑的主題,建設規模,預算,資金來源,當地城市規劃部門的選址意見,并按照第7條的規定提交審批。
3、經城市不銹鋼雕塑項目批準后,施工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承擔設計任務,設計成果按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報批。
4、經過城市不銹鋼雕塑設計審批后,當地城市規劃部門將確定具體的建設用地范圍,設置線路,并在施工開始前簽發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”。
5、承擔不銹鋼雕塑設計和創作的雕塑家必須監督整個生產和實施過程,以確保設計和施工的質量。
6、沒有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”或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”的城市不銹鋼雕塑的建設是違法建設,城市規劃部門應當按照“城市規劃法”的有關規定辦理。